赚钱 4月29日,第二届清华五道口·宁波巨灾保险研讨会在宁波成功举办。 研讨会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指导,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主办,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协办,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宁波国家保险发展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 以下为部分嘉宾观点摘录: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倪炜: 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宁波巨灾保险不仅使灾害救助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居民损失得到了有效补偿,而且促进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救助体系的建立,被誉为巨灾保险的“宁波样本”。 综合来看,巨灾保险是一个长期性、渐进式的发展过程,宁波虽然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是依然任重道远。比方说,如何发挥巨灾保险作用,提升城市韧性?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掌舵”、“市场划桨”、“公众参与” 的多方合力?如何更好地形成财政资金、再保险、巨灾基金等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魏晨阳: 宁波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实验区,率先探索巨灾保险。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宁波公共巨灾保险于2014年11月开始试点,在2017年确立为宁波政府的长期性制度安排。近7年来,宁波持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构建多层次灾害救助体系来提供最大程度的公共安全保障。从2021年起,宁波市政府作为投保人,将每年拿出不超过4100万元财政资金,为全体市民购买包括自然灾害保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和见义勇为保险等在内的公共巨灾保险。 宁波在公共安全领域引入保险机制,探索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巨灾保险制度,不仅为本地经济面临的巨灾风险提供了切实保障,而且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王玉祥: 协会非常关注巨灾风险和巨灾保险研究。在监管指导下,积极主动团结带领和动员引导行业,在灾害研究、保险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动巨灾保险政策落地,助力行业巨灾保险突破。自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住宅地震保险累计为全国1273万户家庭提供超过5250亿元的风险保障。二是服务巨灾产品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水平。2017年至2020年,行业共有7家保险主体在协会注册平台累计注册了57个明确标记巨灾的保险产品,其中在售产品35个,全国性产品7个,地区性产品50个。地区性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上海、宁波、厦门、深圳和四川省;巨灾保险注册产品的类别涵盖责任险、普通家财险、企财险、普通意外险、特殊风险保险等,以责任保险产品数量最多,主要为人身伤亡救助责任保险,单纯承保地震责任的巨灾保险目前共有3款。比如在2016年注册的河北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条款。三是搭建巨灾保险交流平台,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聚力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上海保险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单树峰: 要创新数字化场内保险交易,增强新时代城市韧性管理。上海保险交易所承担了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运营平台建设工作,为巨灾保险业务提供覆盖全业务流程、集中统一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实现了业务、财务、数据的集中化,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化,极大增强了共同体协同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 截至2020年末,巨灾平台连续平稳运行48个月,累计为1268万户次的居民提供出单服务,提供保险金额近5238亿元。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在共同体与保交所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投保地震巨灾保险的成本有所降低,巨灾保险制度惠及的人民群众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是城市风险治理的重要工具,保险机制助力提升城市经济韧性,保险机制在城市韧性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要持续创新推动巨灾保险进一步提质、拓面、上量。 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处处长王君: 中国银保监会指导行业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多措并举,积极服务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制度建设开局良好,先后发布《实施方案》、《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组建地震保险共同体。二是巨灾保险发挥保障作用。地震巨灾保险累计覆盖1274万户城乡居民、约15个地方巨灾保险试点落地。三是技术能力实现突破。发布地震巨灾保险模型,发行巨灾债券。 巨灾保险发展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够,表现为起步较晚,意识不强,基础较弱。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提高,表现为统筹待加强,政策待完善,渠道待丰富。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要用好政府+市场“两只手”,统筹政策+商业“两个市场”,以政策支持推动商业保险发展,以商业保险反哺政策落地效果,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为此,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推动完善国家巨灾防治体系的顶层设计。包括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理论体系。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国际同业的沟通交流,为加快建立适合中国特点的巨灾防治体系和保险制度提供理论指导与支持;健全法律环境和支持政策,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扩展和丰富巨灾保险的内涵和范围,为巨灾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机制与政府救灾机制的统筹协调机制。将保险机制纳入政府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体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巨灾风险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时效和实施效果,充分体现保险业在服务国家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价值和作用。 二是加大资源投入,不断夯实保险业巨灾保险发展的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风险分散机制,让包括保险、再保险、巨灾基金、资本市场在内的不同风险分散渠道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增强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建立巨灾风险数据平台和巨灾模型。整合各类基础数据,运用多样化的信息手段深度挖掘数据价值,为防灾减灾、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定价、理赔等提供数据参考,提升行业智力输出。 三是强化创新引领,持续提升保险公司巨灾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定制更多更适合群众的保险产品,加强对台风、地震、洪涝等灾害机理的研究,提高多灾因保险产品的研发能力,结合不同地区的灾害特点因地施策;研究探索更符合巨灾风险特点、更便捷透明的赔付机制。改进理赔方法,提升理赔效率,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巨灾保险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更好地认识保险公司和巨灾保险的作用和意义,逐步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的意识及能力。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 宁波巨灾保险模式为完善全国巨灾保险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全国层面看,巨灾保险制度构建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巨灾保险的覆盖面有限,巨灾保险制度惠及的人群范围有待扩大。二是巨灾保险的保障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的巨灾保险主要限于地震,尚不包含台风、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因,保障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巨灾保险立法有待推进。宁波公共巨灾保险实现对全体居民的全面覆盖,不断拓展保障内容,且将巨灾保险变成政府的制度性安排,对于构建全国巨灾保险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要扩大覆盖面,推动包含更广泛灾因的巨灾保险出台,进一步丰富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以及尽快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完善巨灾保险立法,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王挺: 宁波巨灾保险是财政支持下的多灾种叠加、多层次保障的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即以自然灾害为主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其主要特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覆盖、低保障。聚焦灾害事故防范损失救助,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要涵盖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求助理赔。 宁波巨灾保险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公共巨灾保险政策被宁波市政府作为长期性制度安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多层次“保险+服务”机制基本确立。政府+再保+基金+风险准备金的多层次保障机制逐年健全完善。2016年增加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2021年又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三是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累计向20余万户(次)居民家庭支付赔款1.28亿元,发挥保险经济效益达85.1%,受益群众的覆盖率达70%,理赔兑现率100%;社会公众对巨灾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达到82%、96%。 宁波市巨灾保险进一步探索的方向与路径包括:一是健全巨灾保险政策法规,从制度上固化巨灾保险。确立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新型关系。二是优化公共巨灾保险保障方案。坚持全覆盖、低保障、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即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完善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三是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以数字改革为引领,健全完善远程水灾查勘管理系统,建立巨灾保险管理数据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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